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2023-2024年度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考核评审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7   浏览次数:222


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2023-2024年度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考核评审会议通知

根据《成都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成科字〔202244号)的要求,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将于2024年7月4日组织召开2023-2024年度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的考核评审会议。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4900-1700

地点: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三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1.天府新区统筹城乡与农业农村局相关处室代表

2.评审专家

3.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全体工作人员

4.揭榜挂帅结题验收考核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代表

5.揭榜挂帅中期考核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代表

三、评审范围与方式

1.评审范围:涉及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中申请两年期结题验收的项目申请三年期中期考核的项目。

2.评审方式:采取项目组现场PPT汇报8分钟,专家现场提问7分钟的方式进行。

四、评审规则与计分方法

1.评审组由5名技术专家组成,财务专家(不参与评分)主要负责项目财务审核工作,请各项目组于2024628日之前提交财务资料,进行财务验收评审。

2.评审规则:采取PPT现场汇报方式,各团队PPT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7分钟评委提问答辩,评委根据汇报情况,就项目实施实用性、转化推广力度、项目完成度、解决实际问题、项目展示度或基地示范效应等5个方面进行项目评分,按照得分情况确定项目考核结果。

3.计分规则:评委分别对两年期项目结题验收、三年期项目中期考核进行独立打分(百分制),采取计算平均分的形式得出综合分数

两年期项目结题验收综合得分不满60分的团队不通过考核,不予拨付剩余项目经费。60分以上的团队通过考核,综合得分60~90(不含90分),按照所得分数的百分比拨付剩余经费(60%~90%)。综合得分90分以上,拨付全部剩余经费。

三年期项目中期考核综合得分不满60分的团队不予拨付剩余项目经费。综合得分60分以上,拨付剩余经费的50%

五、申请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项目组在628日前盖章扫描PDF版和WORD电子版的《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考核申请表》《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考核验收报告》《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财务资料》和《汇报PPT》电子版报送至乡振院邮箱:sctfxqxzy@163.com

2.纸质材料:项目组在6月28日前《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考核申请表》《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考核验收报告》《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一式四份)和《财务资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简装,盖章纸质材料报送至乡村振兴学院(成都校区1619),蒋攀处。

3.若两年期结题验收的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可申请延期验收。延期验收申请报告应在接到本通知3日内提交至乡振院邮箱:sctfxqxzy@163.com。申请延期至多1次,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申请延期项目的获批经费不超过剩余经费的90%

附件:

1.2023-2024年度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考核评审方案

2.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三年期项目中期考核申请表

3.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三年期项目中期考核验收报告

4.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两年期项目结题考核申请表

5.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两年期项目结题考核验收报告

6.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两年期项目延期验收申请报告

7.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财务资料清单


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