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2023-2024年度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考核评审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7 浏览次数:222
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2023-2024年度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考核评审会议通知
根据《成都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成科字〔2022〕44号)的要求,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将于2024年7月4日组织召开2023-2024年度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的考核评审会议。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17:00
地点: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三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1.天府新区统筹城乡与农业农村局相关处室代表。
2.评审专家。
3.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全体工作人员。
4.“揭榜挂帅”结题验收考核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代表。
5.“揭榜挂帅”中期考核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代表。
三、评审范围与方式
1.评审范围:涉及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中申请两年期结题验收的项目;申请三年期中期考核的项目。
2.评审方式:采取项目组现场PPT汇报(8分钟),专家现场提问(7分钟)的方式进行。
四、评审规则与计分方法
1.评审组由5名技术专家组成,财务专家(不参与评分)主要负责项目财务审核工作,请各项目组于2024年6月28日之前提交财务资料,进行财务验收评审。
2.评审规则:采取PPT现场汇报方式,各团队PPT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7分钟评委提问答辩,评委根据汇报情况,就项目实施实用性、转化推广力度、项目完成度、解决实际问题、项目展示度或基地示范效应等5个方面进行项目评分,按照得分情况确定项目考核结果。
3.计分规则:评委分别对两年期项目结题验收、三年期项目中期考核进行独立打分(百分制),采取计算平均分的形式得出综合分数。
两年期项目结题验收综合得分不满60分的团队不通过考核,不予拨付剩余项目经费。60分以上的团队通过考核,综合得分60~90分(不含90分),按照所得分数的百分比拨付剩余经费(60%~90%)。综合得分90分以上,拨付全部剩余经费。
三年期项目中期考核综合得分不满60分的团队不予拨付剩余项目经费。综合得分60分以上,拨付剩余经费的50%。
五、申请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请项目组在6月28日前将盖章扫描PDF版和WORD电子版的《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考核申请表》《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考核验收报告》《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财务资料》和《汇报PPT》电子版报送至乡振院邮箱:sctfxqxzy@163.com。
2.纸质材料:请项目组在6月28日前将《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考核申请表》《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考核验收报告》《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一式四份)和《财务资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简装,盖章版纸质材料报送至乡村振兴学院(成都校区1教619),蒋攀处。
3.若两年期结题验收的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可申请延期验收。延期验收申请报告应在接到本通知3日内提交至乡振院邮箱:sctfxqxzy@163.com。申请延期至多1次,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申请延期项目的获批经费不超过剩余经费的90%。
附件:
1.2023-2024年度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考核评审方案
2.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三年期项目中期考核申请表
3.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三年期项目中期考核验收报告
4.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两年期项目结题考核申请表
5.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两年期项目结题考核验收报告
6.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两年期项目延期验收申请报告
7.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财务资料清单
四川天府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
2024年6月27日